
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(记者王俊岭)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、理财产品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,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说,《办法》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,对募集、存续、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,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,实现产品情况“三清”。在产品募集环节,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、产品合同内容,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,让产品销售“看得清”。在产品存续环节,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,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、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,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,让产品风险“厘得清”。在产品终止环节,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、收益分配情况、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,让产品收益“算得清”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将正式施行时间设定为2026年9月1日,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期,以便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、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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